名称:重庆和悦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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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水果塑料周转箱检验办法:
5.1试样
脱模24h后的产品方能取作试样。
5.2尺寸偏差
规格尺寸检验采用精度为1mm的通用量具测量。长、宽的测量部位均在箱体上口,试样的长和宽为其外形四角圆弧与直边切点的两条连线长度的最大值(见图1)计算端手凸出的试样长度时,应再加上两个端手凸出的数值。高的测绩部位应在四角,结果取1个数值的最大值。精确到1mm。
5.3质量偏差
采用感量5g的通用衡器称量,并计算与核定质量的百分比值。
5.4外观
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目测和采用相应的量具测量。
5.5配合
5.5.1堆垛配合
将一只箱子置于平地,另一只箱子放在其上,配合部位对准后,两只箱子能正常堆码为合格。取3只试样,能互换。
5.5.2抗滑垛
空箱堆垛于平地,垛高不小于2m,使箱底一边(短边)升起,箱底面与地平面成5°角。不允许滑垛。
5.6变形
采用精度为0.05mm的通用量具测量。
5.6.1侧壁变形率
测量方法见图2找到试样被测面上变形最大点后,使直尺的方向与箱口平面平行,且直尺平面‘:
被测面垂直,测得直尺下端到该点的距离即为被测面的侧壁变形量AL选用直尺的长度与被测面的内线长度一致。试样被测面的侧壁变形率A(%)按式(1)计算。
5.6.2箱底承重变形量
5.6.2.1试验器具
平板,支架和搁条(见图3);
百分表;
质星为1kg的砂袋15个。
5.6.2.2试验步骤
5.6.2.2.1在常温条件下,按实际堆码方式把1个试样搁置在支架和搁条组成的框架上,见图4搁条的长度按试样的长、宽选择。
5.6.2.2.2将百分表羚于平板上并校正零位,即表的撞针高度与框架高度相等的读数为零。使撞针对准试样底部中心部位。
5.6.2.2.3把15个砂袋放入样箱内,使箱底均匀负重,并开始计时,至15min时,百分表的读数即为该试样的箱底承重变形量。
5.6.2.3结果表示
取3只试样箱底承重变形量的最大值。
5.6.3收缩变形率
5.63.1试验设备
保温水槽,精度为1mm的通用量具
5.6.3.2试验步骤
测址试样上口的两条内对角线长度后,将其全部浸没于65士5℃的水内,并开始计时,到10min取出试样,在常温中放置30mm,再测量试样内对角线的长度然后算出每条对角线的变化星,取数值大的为该试样的收缩变形量,试样的收缩变形率B(%)按式(2)计算。
5.6.3.3结果表示
取3只试样收缩变形率的最大值。
5.7跌落
按GB/T4857.5规定进行。试祥各3只。
5.7.1常温实箱跌落
在常温条件下,将均匀负重20kg的试样提升至1.2m高,使试样底面与冲击面保持平行,然后从该高度跌落,连续跌落3次
5.7.2低温空箱跌落
试样在一10士2℃环境里放置4h,然后将其提升到2m高,从该高度跌落,并使试样底面的一组长边、短边及它们的夹角依次着地,各跌落1次。跌落应在10min内完成
5.8堆码
取3只试样,按GB/T4857.3规定进行将1只空箱口部向上平蹬,加载平板与重物的总址为2500N,负载持续时间72h。测量试样箱体口部二长边中点处加载平板的高度变化,精确到0.01mm,箱体高度变化率C(%)按式(3)计算。
5.9悬挂
5.9.1试验设备
提升设备:
吊钩,用宽70mm的钢板弯成,有足够强度(见图5);
吊绳,延伸率较小的绳子(如直径为8mm多股聚丙烯绳);
重物,重60kg。
5.9.2试验步骤
取3只试样。在常温下,用吊钩钩住试样端手部位,使吊绳的夹角为600士3-,试样均匀负重60kg(见图6)。然后平衡地起吊离地并开始计时,至10min放下试样,脱去吊钩,加以检查。
5.10卫生性能
按GB5009.6。规定进行试样为10只
5.11印刷
5.11.1试验器具
医用胶布,宽25mm、粘着力为200±20N的医用胶布。
5.11.2试验步骤
取印刷48h后的试样3只,用锋利刀片在印刷面上划“#”字线,平行间隔5mm;把胶布贴在箱体印刷部位,覆盖面积不小于印刷面积的三分之二,用小滚筒慢速在胶布上单向滚压2次在胶布的一端以与箱表面约成90。角的方向快速拉开。然后检查油墨是否脱落。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规格、同一色泽、相同牌号原料的食品箱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00只。
6.2抽样
尺寸偏差、质量偏差、外观、印刷和侧壁变形选用GB2828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工按表5规定抽样。其余检验项目的试样在该批中任意抽取。
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质量偏差、外观、侧壁变形、配合、跌落、卫生性能和印刷。
6.3.2t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h.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和新开模具投产时;
c.产品长时间停产,恢复生产时;
d.产品正常生产情况下,每6个月进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4判定规则
6.4.1样本单位的判定
按4.1至4.4条和4.8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全部项目均合格,则样本单位为合格。
6.4.2合格批的判定
6.4.2.1对尺寸偏差、质量偏差、外观、印刷、侧壁变形,按GB2828的规定取AQL值为6.5,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与否(见表5)。并根据检验结果的变化,按GB2828规定的转移规则调整抽样方案。
6.4.2.2配合二项试验均合格,则配合性能合格;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配合性能不合格,判该批产不合格。
6.4.2.3卫生试验各项指标均合格,则卫生性能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卫生性能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2.4物理性能各项试验均合格,则物理性能合格;物理性能第一次试验时,任意一项的全部试样均符合规定则该项为合格项,若有不合格品产生且数量不超过I只,则对该项进行第二次试验,若再无不合格品产生,该项仍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项。物理性能有一项不合格时,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食品箱必须附有合格证。应注明生产厂厂名(标记)、商标、厂址、制造日期和检验员代号等。
7.2包装
供需双方商定。
7.3运输
在运输中避免野蛮操作,防止机械损伤。
7.4贮存
食品箱应合理堆垛贮存在室内,避免日晒、雨淋,避开高温热源和火源。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二年。